房平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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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州专职律师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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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平木律师原创文章|专利的好日子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未经作者许可,禁止转载,文章不代表IPRdaily立场#蓝蓝的天空白云飘。江浙沪的天空迎来了久违的好日子,让人忍不住想拍照,留念,希望永远留住它。笔者作为一名... 查看详情 >>

      律师随笔查看616次专利,申请专利2018-09-06 14:47
    • 房平木律师原创文章|实用新型很“实用”

      焦点问题:一份技术创新,可以申请发明专利,也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命运有何不同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创造性标准不同,在技术对比时所考... 查看详情 >>

      律师随笔查看585次专利,发明专利2017-03-23 10:56
    • 房平木律师原创文章|现有技术抗辩的对比方法与审查方式

      焦点问题:专利法规定,在专利侵权纠纷中,被控侵权人有证据证明其实施的技术属于现有技术,不构成侵权专利权,即现有技术抗辩原则。那么,如何判断被控技术方案是否属于现有技术呢?现行司法判... 查看详情 >>

      律师随笔查看573次专利侵权,现有技术抗辩原则2017-03-23 10:55
    • 房平木律师原创文章|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规则

      焦点问题: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判定中,要求涉嫌侵权物覆盖或等同权利要求的所有要件,方构成侵权。外观设计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那么是否要求涉嫌侵... 查看详情 >>

      律师随笔查看691次知识产权法,专利法,专利申请2017-01-16 15:12
    • 房平木律师原创文章|什么情况下需要引入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进行解释?

      焦点问题:专利法规定:说明书和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那么所谓的“可以用于解释”与“限定”的界限在哪里呢?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当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对权利要求相关表述含义可以清楚地确... 查看详情 >>

      律师随笔查看708次被控侵权,专利法2017-01-07 15:49
房平木律师是南京知识(苏州)律师事务所主任、专利代理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房律师在知识产权领域代理了上百起专利、商标、版...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南京知识(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1410574155
  • 擅长领域:知识产权、专利、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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